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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行动器材借用
器材种类
轮椅、拐杖、步行器、座便椅
服务对象
1、因意外或疾病引致行动不便而暂时需要辅助行动器材,不欲购买器
材的非住院者。
2、因各种原因而暂时未能购买的所需器材者。
申请手续
租借儿童器材
儿童申请人必须由以下其中一种专业人员开具介绍处方:
1、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
2、医院外科或康复科医生
租借成人器材
租借程序成人或儿童器材申请者或其亲属必须携带以下文件到本会服务
中心办理。
成人申请者不须由专业人士转介。
申请手续:
1、转介信(儿童申请人适用)
2、申请人身份证
3、住址或单位证明
4、所需费用
借用期限及费用
借用期
1、首次申请可借用器材3个月,如有需要可再续至6个月。
2、如器材已借用6个月但仍需续借,则需重新申请。
费用
1、本服务只收取象征性的器材租金,用于辅助器材的维修及保养。
2、借用器材时需预缴器材成本金,在归还器材时,扣除实际租金的余款 (如有余款者)将悉数退还申请人。
借、收器材
申请人或其亲属可到本会服务中心接收及归还其租借的器材。在特殊
情况下本会可安排器材送取服务,但使用者需自行缴付所需运费。
遗失或损坏
在租期内,器材如有遗失或损坏,使用者应尽早通知本会职员,如该
器材修理或更换,则该使用者需适当缴付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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