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 么 是 劣 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按劣药论处: 1.为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