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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 么 是 劣 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按劣
药论处:

  1.为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